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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开放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3-08   浏览量:

1、在不影响正常实验教学的前提下艺术设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都可以对外开放。
2、实验室开放的对象原则上仅限于艺术设计学院的全体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学校其他院系教师和学生因科研或课外科技竞赛活动而需要利用实验室,必须经过艺术设计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审批。
3、有条件的实验室原则上可以对社会科研团体、兄弟院校开放,但经过艺术设计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审批。
4、所有实验室开放和使用,必须提前一周与实验中心预约,特殊情况使用实验室,须经过艺术设计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审批。
5、凡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都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不得利用实验室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6、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爱护实验室设备,严格按实验操作规程继续实验,如因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按实验中心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7、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实验员必须上班,并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擅自离岗。
8、实验室开放期间,本院师生使用的实验低值易耗品材料每人仅限3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己负担,特殊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所使用的实验低值易耗品材料,本实验中心概不提供。
9、支持和鼓励全院师生充分利用实验室条件,进行科研和课外科技发明、竞赛活动。
艺术设计学院实验中心
201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