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
硕士研究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现需要对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开展中期检查,以对学生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和学位论文等核心培养环节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估,切实保证培养过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1、对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开展自查和评估,对我校研究生办学模式进行探讨,完善培养机制,促进发展;
2、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严格按培养环节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定,促进后期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管理。
二、检查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察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集体观念、学习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业务学习:主要考察研究生学习态度是否端正,个人培养计划上学分是否全部完成;学院组织开展学科综合测试,考察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发展等掌握和运用情况;
3、实践环节:检查研究生开题、学术活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开展和完成情况;
4、学位论文: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包括文献查阅和综述撰写、基本数据获得,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方法,后期主要工作和安排等。
毕业论文开题后研究内容和/或论文选题有变化的研究生,应于本次检查过程中提交研究内容和/或题目更改的书面申请。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该部分研究生进行开题答辩。
5、科研成果:主要考察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实践、独立开展工作和参与团队工作的表现和能力,科研素质的培养、科研能力的取得、科研成果的积累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
三、检查对象、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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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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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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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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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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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正常毕业的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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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
11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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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6年11月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交保存;导师于
11月
15日
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
11月
20日
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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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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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于2017年6月提前毕业的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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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2017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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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6年12月2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交保存;导师于2017年元月5日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2017年元月10日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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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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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正常毕业的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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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
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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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7年4月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提交保存;导师于2017年4月15日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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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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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前毕业的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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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申请毕业时间相应开展中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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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小组,集中开展学科综合测试,结合研究生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表现,鉴定考核结果。学院考核完成后,将参与考核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打印一份,并将考核结果汇总,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一并交研究生处。
2、各学院在开展中期考核工作中,应注意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审查,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3、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的检查和指导性环节,是在研究生毕业前对研究生培养任务进展的全面总结,以保证毕业和答辩等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应加强重视,认真开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培养过程规范和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17日
关于对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
硕士研究生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和《武汉工程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现需要对2017年毕业和申请于2017年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开展中期检查,以对学生课程学习、实践锻炼和学位论文等核心培养环节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估,切实保证培养过程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1、对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开展自查和评估,对我校研究生办学模式进行探讨,完善培养机制,促进发展;
2、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严格按培养环节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定,促进后期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管理。
二、检查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考察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集体观念、学习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2、业务学习:主要考察研究生学习态度是否端正,个人培养计划上学分是否全部完成;学院组织开展学科综合测试,考察其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科前沿发展等掌握和运用情况;
3、实践环节:检查研究生开题、学术活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开展和完成情况;
4、学位论文: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包括文献查阅和综述撰写、基本数据获得,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方法,后期主要工作和安排等。
毕业论文开题后研究内容和/或论文选题有变化的研究生,应于本次检查过程中提交研究内容和/或题目更改的书面申请。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该部分研究生进行开题答辩。
5、科研成果:主要考察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研实践、独立开展工作和参与团队工作的表现和能力,科研素质的培养、科研能力的取得、科研成果的积累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要求。
三、检查对象、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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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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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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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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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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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正常毕业的2014级学术型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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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
11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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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6年11月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交保存;导师于
11月
15日
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
11月
20日
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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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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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于2017年6月提前毕业的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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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1日-2017年元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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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6年12月2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并提交保存;导师于2017年元月5日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2017年元月10日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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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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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正常毕业的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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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
4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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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于2017年4月5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提交保存;导师于2017年4月15日前上网审查,给出综合评语,出具鉴定意见;学院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审核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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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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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提前毕业的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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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申请毕业时间相应开展中期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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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中期考核小组,集中开展学科综合测试,结合研究生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表现,鉴定考核结果。学院考核完成后,将参与考核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打印一份,并将考核结果汇总,经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一并交研究生处。
2、各学院在开展中期考核工作中,应注意对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审查,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3、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的检查和指导性环节,是在研究生毕业前对研究生培养任务进展的全面总结,以保证毕业和答辩等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应加强重视,认真开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培养过程规范和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