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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学院成立学院校友分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30   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工作的发展,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校友会章程》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学校拟在各学院成立校友分会(含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学院校友分会在学校党委、行政和校友总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团结校友、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合作为前提,以服务为手段,加强校友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校友会体制机制,加大校友资源开发力度,促进加强学校与校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致力于将校友会和校友组织打造成校友和学校学缘共同体、情感的共同体、事业的共同体,更好地为校友服务和学校服务,为学校创建双一流大学助力。

二、学校校友总会与学院校友分会的关系

武汉工程大学校友总会(以下简称“校友总会”)负责组织和指导武汉工程大学学院校友分会的工作。校友总会秘书处是校友总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指导学院校友分会的相关工作。学院校友会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活动,并认真完成学校及校友总会布置的有关工作,按时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学院校友会分名称

校友会名称:武汉工程大学+学院+校友分会

四、学院校友分会职责

1.积极与校友联络和沟通,在联络感情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校友资源,掌握校友在各地的分布情况,建立和完善校友信息库,为校友总会《校友通讯》和校友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提供素材;

2.做好校友服务工作及校友返校接待工作,为校友提供全方位服务;

3.促进校友企业与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

4.邀请优秀校友返校做报告、讲座,培养在校师生的校友意识;

5.及时准确地向校友总会秘书处反馈学院优秀校友的信息动态、返校情况、捐赠信息及校友的建议和要求等;

6.经学校授权在校友中开展捐赠工作,校友的捐赠按照《武汉工程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7.认真落实学院领导走访校友制度,合理利用校友资源,宣传母校,联络感情,为招生就业、学生实践实训工作提供平台;

8.协助校友总会秘书处,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建立校友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全员参与校友工作的格局,提高为校友服务的意识和效能。

9.完成落实校友总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学院校友分会机构及其成员

学院校友分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

1.设学院校友会会长1名,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兼任;

2.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领导以及优秀校友等组成;

3.秘书长1名,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或副院长担任;

4.副秘书长若干名;

六、学院校友会成立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2020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以下材料申报:

1.向校友总会秘书处提出成立校友分会的书面申请;

2.学院校友分会机构人员候选名单;

3.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学校校友工作处(武昌校区6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1730372@qq.com邮箱。

联系人: 谢维杰

联系电话:87905335  

(二)2020年7月10日前校友总会秘书处完成审核

1.校友总会秘书处在收到各学院材料后,认真研究,形成审核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学院。

2.学院校友分会申请获得批准后,15天内须向学校校友总会秘书处提交成立学院校友分会相关资料。

(三)各学院根据校友总会章程和实际情况自行召开成立大会。

                                                                                          武汉工程大学校友工作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