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研究生招生
现将艺术设计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复试(调剂第二批)成绩公示如附件所示,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王超 (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联系电话:027-87992149
电子信箱:14053431@qq.com
申诉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武汉工程大学艺术楼3-7A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