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是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党员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党委中心组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的人员构成
学院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学院党委委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主持集体讨论,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常务副书记担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组织好学习;党务专干担任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
学院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把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把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推动学院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掌握好做好本职工作必须的各方面知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要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予以安排。
三、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一)学院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党委中心组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学习目的、学习专题、阅读书目、中心发言作出明确规定。
(三)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集中学习研讨要在搞好自学的基础上围绕学院工作实际,以及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每位中心组成员要写出发言提纲。根据学习需要,可适当安排、组织一些专题讲座、报告或观看视频等内容。
四、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考核
(一)严格学习考勤。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全年集中学习出勤率不得低于80%。
(二)建立学习档案。建立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档案,实行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笔记簿的“三簿”制度。
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认真进行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事先要向组长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补交学习心得,以确保学习质量。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