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复试专家组及工作督查组。
(二)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三)复试专家组
组长:略
成员:略
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近亲属参加2024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工作督查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
1.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确保工作质量。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
3.学院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
4.学院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学院提前将复试形式和复试各项要求提前告知考生,确保考生有足够时间准备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安排。
5.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音视频等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
6.学院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7.学院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8.学院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9.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招生计划数。学院招生计划包含学硕、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以及英国邓迪项目等计划,各类招生计划、总计划以学校下达计划为准。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学院确定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现场考核。
(二)复试时间
2024年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学院公布为准。考生须知、具体时间、笔试地点学校图书馆、面试地点艺术设计学院(三楼会议室、四楼4-4、4-14、4-15)等安排在考生群里通知,详细内容可以查阅艺术设计学院网站。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周日) 8:30-12:00,复试面试(口语、听力、综合素质等),2024年4月1日(周一)9:00-12:00,复试笔试(快题),2024年4月1日(周一)14:00-16:30,跨学科加试笔试(素描和色彩),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上线的考生;
2.调剂志愿复试时间:待定,对象为调剂考生;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以及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单独划线。其他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学院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根据生源情况,各招生学科(专业)分批进行复试。针对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再次分配。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方式:请同学们于3月2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材料打包发送至22108101@wit.edu.cn邮箱,并于3月31日(周天)将纸质版带来考场。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 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4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影印件各一份。
(3)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 元/人次。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交费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4.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复试。学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
1.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口语通过1分钟内英文自我介绍,学生抽取1道英文题目,由老师采用英文问,学生用英文回答;听力通过学生抽取1道英文题目,由老师采用英文问,学生用英文回答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型,难易度适中。采取现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艺术设计(专硕)、设计学(学硕)、工业设计工程(专硕)采取快题设计方式进行,试卷为四开纸张1张(附A4草稿纸2张),考生自备绘图工具,考试时长180分钟;设计管理(学硕)试卷为答题纸,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长180分钟。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通过面试方式考核。综合素质通过在现场考生1分钟内中文个人介绍,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进行现场作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问题进行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如:作品集、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需现场展示实物原件。
5.加试。跨专业加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
①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基础相关的课程(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20分)+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成绩(总分5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30分)。
3.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申请调剂“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
(二)调剂工作要求
1.学院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外合作办学、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要求,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九、其他工作
(一)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学校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道德情况进行考察。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799215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邮箱:22108101@wit.edu.cn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149(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邮箱:14053431@qq.com
十一、附则
1.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