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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财务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1-12-31   浏览量:

为了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根据《高校财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学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任务
1、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教学用经费、办公经费、学生活动费、职工福利基金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院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院财务工作实行学院院长负责制。分配制度的出台要经学院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执行学校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校财务处、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配备兼职会计、出纳,实行双人管理。
4成立学院财务监督小组,实行学院财务民主监督。
三、收入管理
1、学院收入严格按《武汉化工学院内部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2、办班及其他对外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3、学校授权代收的重修费、三、四、六级报名费等,一律使用校财务处核发的收款收据,做到收费、开收据分人负责,双人管理,并于规定时间将收入和收据交学校财务结算。
四、支出管理
1、执行“一支笔”的审签制度。坚持学院里一般性开支班子成员相互通气、重大经费支出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原则。
2、教学用经费(生产实习、认识实习、毕业设计费等)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教学主任提出计划,报学校教务部门审批,并由分管教学主任审签后执行。办公经费、福利基金的支出由学院办主任提出计划,学院主任审批后执行。学生活动费由学生口提出计划,经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签后执行。
3、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学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各项支出必须持有真实、合法的有效凭据,凭据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以及批准人签字,并注明开支的用途,否则,不予以签字、报销。
4、学校分配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由主任审批后使用。
五、强化财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法规,认真执行本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得办理任何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本规定的财务收支。
2、增加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坚持年终党政班子成员审查帐目的制度,并不定期通过有关会议等形式向全学院教职工公布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
艺术设计学院
20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