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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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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开展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   时间:2026-09-04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武工大研发〔2025〕3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二、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组 长:桂宇晖、夏志敏

成 员:李月、王雅溪、张茵、张媛、赵军静、邱枫

秘 书:刘保森

2.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王超

成 员:刘文、陈思

三、推荐对象

推免生的选拔对象应是本校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四、推荐条件

普通推免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30%,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

(5)非英语专业(不含艺术类)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艺术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90分(710分制);英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100分制)。

(二)普通推免生中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满足第(一)条的(1)(2)(3)款条件要求,可不受第(4)(5)款条件限制。但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必修课按学分加权的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全部必修课成绩合格且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科研竞赛全国赛(包含现行《武汉工程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所列竞赛项目以及“挑战杯”系列竞赛专项赛),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含专项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被SCI、SSCI、EI期刊、CSSCI、北大中文核心等收录。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推免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五、学院推免生名额依据:

1.学校分配学院推免指标15个,其中非艺术类专业工业设计分配推免指标3个。

2.艺术类专业分配推免指标12个,根据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考研升学率等方面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基础名额

产品设计

3

环境设计

3

动画

3

视觉传达设计

3

合计

12

各专业实际推荐人数小于所分配的名额时,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各专业有学生放弃推荐或者取消推荐的,按本专业排序候补顺序递补;非艺术类专业无递补人选的,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艺术类无递补人选的,按照未推荐学生中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人选;学院无递补推荐名单的,剩余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另行分配。

六、推荐程序

1. 9月4日前,学院通过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QQ群、召开班团会等多种形式将推免相关政策及信息告知每一名在籍的2027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留学生)。

2. 9月4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督查组,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遴选相关专家组建专家审核小组等;

3. 9月5日前,工作实施细则需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栏等予以公布,未经审核备案自行公布或未予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4. 9月6日—9月8日,学生填写对应申请表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中,普通推免生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武汉工程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学院(联系人:刘保森,地点:艺术楼3-7A,截止时间:20269817:00)。相关附件材料(原件+电子版)随个人申请表一并提交。

5. 9月9日—9月14日,学院进行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专家评委不少于7人)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6.9月14日,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初选名单以及相关支撑材料,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有关部门。

七、其它说明

1.申请表中涉及的所有成绩、分值、得分、排名等数据,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提供的所有附件支撑材料,学院必须严格审核;学生成绩单必须将所有课程成绩全程打印出来。特别是对拟给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材料原件,公示前必须全部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2.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需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必修课按学习加权的平均成绩。计算第1至6学期(5年制按第1至8学期)必修课课程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使用学生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推荐遴选的学业成绩。

(2)奖励分。该项合计得分不超过10分,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附件《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执行;所有奖励加分证明材料计算范围为申请人入学开始,至2026年9月8日之前。

学院将对学生提交的获奖证书、学业排名、思想品德情况开展细致核查,突出学生实际贡献,严防挂名、搭便车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申请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学生需完整填写附件1续表部分的内容,且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学科教授联名推荐,且相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4.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申报条件按武工大研发〔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组织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及答辩结果要及时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成果,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通过审核鉴定及答辩的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及附件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八、工作要求

1.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做到公开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

2.坚持学生自主报考原则,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3.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院设立专门的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确保学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畅通。

4.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我院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如发现未按规定回避或报备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5.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接收阶段的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149

学院监督邮箱:786464160@QQ.com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