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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人体写生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16-03-08   浏览量:

为了严肃人体写生教学管理制度,维护正常课堂教学秩序,特针对动画专业开设的人体写生教学课堂,制定如下教学管理规定:
一、 人体写生课教学时间内,非本课程教学班学生及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进入画室。
二、 人体课教学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门窗外以任何方式偷拍、偷看人体课教学,不得在画室外喧哗吵闹。
三、 人体写生课程教学班学生和教师在非正常休息时间内不得擅自进出画室;课间休息期间,所有学生和教师进出画室时要随手关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四、 人体写生课教学时间内,必须拉上窗帘,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 人体写生教学期间,所有学生和教师不得以任何言行侵犯模特人身权益,必须尊重模特的人格尊严。
六、 学生必须服从教师的教学安排,不得擅自要求模特摆弄姿式,调整方向和角度。
七、 学生和教师不得私自拍摄人体模特照片,不得对外传播模特人体画像等相关图片。
八、 教学期间,学生和教师不得向模特询问和索要联系方式,不得私下邀请模特吃饭、游玩等。
九、 教学课程结束后,所有与本次教学有关的课程作品一律上交任课教师,学生不得私自留存。
十、 任何人不得以教学检查或其它理由进入画室,如确因教学检查需要进入画室者,必须经艺术设计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在学院有关领导或教学秘书陪同下,方可入内例行检查,检查人员等在画室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十一、 人体课程写生期间,所在班级教师有权力和义务维护正常教学纪律,并对教学全过程负责,如因教师个人不认真履行以上十条规定而造成教学管理事故,将追究教师个人责任。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应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汇报,不得隐瞒或私下了结。
艺术设计学院
200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