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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3-27   浏览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志敏

副组长:邱裕、王超、姚善良

成 员:张媛、陈波、王雅溪、张茵、陈娜、李月

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二)复试工作督察组

组 长:王超

成 员:黄晶晶、刘殊异、韩雅洁、朱华杰

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专家组

组 长:略

成 员:略

主要职责: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随机抽取复试专家,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学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邱裕

成 员:黄晶晶、许臣颖、韩雅洁、朱华杰

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五)疫情防控组

组 长:夏志敏

副组长:王超、邱裕、姚善良

成 员:罗琼、张媛、陈波、王雅溪、韩军、张茵、陈娜、李月、王威

主要职责: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遴选参加复试的所有人员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试人员管理,做到复试期间相关人员不外出,出现发热、咳嗽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做好复试场地、设备设施消毒情况检查;复试场地尽量相对独立,注意通风,避免面试过程中交叉影响;复试期间所有人员佩戴口罩。

(六)技术保障组。

组 长:王超

成 员:黄晶晶、袁雷池、高靖、许臣颖、陶俊

主要职责:为网络远程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技术秘书,负责本组技术服务工作;掌握复试平台各项功能的使用,进行复试设备设施的安装和调试;在复试会场监控平台使用,及时解决问题;协助学生端解决平台使用问题。

(七)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超

成 员:许臣颖、黄晶晶、高靖、韩雅洁

主要职责:加强复试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认真学习学校网络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熟悉处置流程,负责舆情工作;审慎科学确定各项政策,强化环节管理,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复试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预防舆情风险;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负面信息;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研究生院汇报。

(八)保密工作组。

组 长:夏志敏

成 员:王超、邱裕、姚善良、张媛、陈波、韩军、王雅溪、张茵、陈娜、李月、许臣颖

主要职责:做好复试保密工作。确保所有参加复试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保证所有人员熟悉承诺书内容;对所有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严明保密纪律;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三、复试要求

(一)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二)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

(三)学院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四)学院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五)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招生计划数(预估招收人数,以最终确定招收人数为准):

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大约130人,其中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大约85人(含学硕和专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大约45人。

全日制研究生85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15名,其中设计学学硕招生10人,设计管理学硕招生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70人,其中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招生60人,(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硕士(智能产品与装备设计方向、产品交互与服务设计方向)招生10人。

非全日制研究生45人:艺术设计专业硕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5人;(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硕士(智能产品与装备设计方向、产品交互与服务设计方向)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人。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本着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

(二)复试时间

2021年4月上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请查阅艺术设计学院网站)。考生需提前20分进入线上平台。

1.第一批复试时间:4月1日8:30-18:00,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上线的考生,群号:614280261(可提前申请加复试群)

2.第二批复试时间:4月2日8:30-18:00,对象为调剂考生,群号:614280261

3.第三批复试时间:待定。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以及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院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均不得低于国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学院确定并公布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人员名单。

2.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应加强对考生学历、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组织实施。考生的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具体要求:

1.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影印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的影印件:

①.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1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

②.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3.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次,学院要对复试费交纳情况进行核查,未交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缴费方式参看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4.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照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进行复试。学院要进行认真核查,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

(五)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的内容。可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科学规范确定。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口语通过1分钟内英文自我介绍,学生抽取1道英文题目,由老师采用英文问,学生用英文回答;听力通过学生抽取1道英文题目,由老师采用英文问,学生用英文回答对话方式考核。

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笔试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笔试通过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进行,设计类考生(不含设计管理)当场绘制设计快题(工具和纸张不限)的方式。设计管理考生,10分钟内在线作答;根据相关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潜质等方面,综合素质通过考生1分钟内中文个人介绍,考生随机抽取相应题目进行在线作答的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问题进行考核。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相应的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的参考依据,如:作品集、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等,需视频下展示实物原件。如没有实物,需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上传共享。

4.加试。加试采用网上在线考试的方式。

①.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②.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基础相关的课程(素描或色彩),考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总成绩计算。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成绩(总分50分)+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总分2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30分)。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第一志

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参加我院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院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本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六、录取工作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学院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在网上向学校提交真实有效的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已录取考生在新生报到时,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一份交学校研招办备案。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保密工作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武汉工程大学研究招生考试保密规定》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保密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需进行保密教育并签定保密承诺书。

八、信息公开

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九、其他工作

(一)体检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政审表、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线上心理测试,考生须签署并网上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第二轮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不符合录取要求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7992105(周一至周五8:00-17:00);邮箱:64806345@qq.com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监督电话:027-87992149(周一至周五8:00-17:00);邮箱:14053431@qq.com

十一、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湖北省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武汉工程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3月27日